2025-09-10
各相关单位及业务合作伙伴: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业务操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合肥国际内陆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现决定正式启用“合肥国际内陆港发展有限公司发货专用章”。具体声明如下:
一、启用时间
自2025年9月9日起正式启用。
二、使用范围与效力
该专用章仅限用于我司缮制中欧(亚)班列及中老跨境国际货运列车国际联运运单。在前述指定范围内,此专用章具有与我司公章同等法律效力,任何超出指定范围的使用均属无效。
特别说明:该印章不得用于签订任何形式的合同、结算单、对账单或具有最终付款承诺性质的文件等。如有以上行为,概不代表我司行为,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我司概不承担。
三、风险提示
敬请广大业务合作伙伴在办理业务时注意甄别,如对文件盖章真实性存疑,请通过官方渠道核实(核实电话:0551-62911566;0551-62911766)。任何伪造、变造印章的行为均属违法,我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合肥国际内陆港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