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国际陆港项目一期海关信息化及附属工程项目相关投入费用专项审计服务询价通知书
发布日期:2025-05-12 浏览次数:24
为对合肥国际陆港项目一期海关信息化及附属工程项目相关投入费用进行专项审计,现向社会进行公开询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合肥国际陆港项目一期海关信息化及附属工程项目相关投入费用专项审计
2.最高限价:人民币0.6万元(含税)
3.采购内容:对合肥国际陆港项目一期海关信息化及附属工程项目相关投入费用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决算审计服务结束。要求合同订立后10日内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5.本次询价使用最低价中标法。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持有经年检合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资信良好,近三年(2022年1月1日以来)未受到行业协会处罚。
3.近三年(2022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不得分包或转包。
三、服务要求
陆港项目一期海关信息化及附属工程项目相关投入费用等专项审计内容。
1.项目组成员不得使用挂靠人员。
2.项目组成员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
3.服务收费标准不因项目规模、服务期限等因素变化而调整。
4.在审核工作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执行法律和行政法规,对出具的审核报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遵守职业道德,对采购人提供的内部资料和审核结果,严守秘密。
6.在审计过程中,供应商若发现采购人存在供应商认为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治理层或管理层通报。但供应商通报的各种事项,并不代表已全面说明所有可能存在的缺陷或已提出所有可行的改进建议。采购人在实施供应商提出的改进建议前应全面评估其影响。
7.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审计工作,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四、报价格式及要求
(一)报价要求
1.此次报价为含税价,包含承接本项目所涵盖的所有费用,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须根据采购人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报价金额应同时大写和小写。若大、小写金额不符,以大写为准。
3.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二)报价提交材料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各1份;
2.报名材料一览表1份(附件一);
3.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1份(附件二);
4.报价表1份(附件三)
5.项目组成员名单(附件四),其中:项目负责人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1份。
格式详见附件。
六、其他说明
(一)报价材料请发送至邮箱402076260@qq.com;
(二)最迟报价时间:2025年5月16日17:00(北京时间);
(三)询价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联系人:冯楠;电话:13388738510。
附件一:报名提交材料一览表
附件二: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附件三:报价表
附件四:拟派项目人员名单
董办(总经办)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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