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陆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代理诉讼案件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6-10-30 浏览次数:171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合肥陆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代理诉讼案件专项法律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10月26日
开标日期:2026年10月29日14点30分
公示期:2026年10月30日至11月2日
合肥陆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代理诉讼案件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时宪律师事务所
投标报价:案件一:固定代理费9900元,风险代理费率1%;
案件二:固定代理费14900元,风险代理费率1.9%;
二、联系方式
招标(采购)人:合肥陆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庐阳区故黄路1号合肥国际陆港二楼
联系人:凡菲
联系方式:18298017381
监督管理部门:合肥陆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
地 址:合肥市庐阳区故黄路1号合肥国际陆港三楼
联系方式:0551-62911658
三、结果的异议和投诉
若投标人(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和联系方式详见招标(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若投标人(供应商)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材料递交地址和联系方式详见监督管理部门地址和联系方式。
四、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合肥陆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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