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合肥国际内陆港发展项目专项审计服务询价通知书
发布日期:2025-12-10 浏览次数:255
为按要求实施2025年度支持合肥国际内陆港发展项目申报工作,需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对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发运的合肥中欧班列及铁海联运开展政策资金及绩效评价审计,现向社会进行公开询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HFGJLG-2025-CWZC-002
2.项目名称:2025年度支持合肥国际内陆港发展项目专项审计
2.最高限额:人民币1.5万元(含税)
3.采购内容:对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发运的合肥中欧班列及铁海联运开展政策资金及绩效评价审计,并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审计报告。具体详见本通知“三、具体服务内容”。
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专项审计服务结束。要求2026年1月15日前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5.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持有经年检合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近三年(2023年1月1日以来)未受到行业协会处罚。
3.近三年(2023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项目组成员不少于三人,其中: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五年以上审计工作经验,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主持过政府奖补资金申报专项审计不少于3次。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不得分包或转包。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等利害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或同一供应商的分支机构,不得共同响应本次招采活动,否则均取消供应商资格。
7.中标人对采购单位的业财信息、计划、产品等相关资料进行保密,未经采购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具体服务内容
对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发运的合肥中欧班列及铁海联运开展政策资金及绩效评价审计,并于2026年1月15日前出具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涉及运单、报关单、运费发票、银行结算单等单据,要求参与该项目的审计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性和较强的责任心,确保仔细核查每一份单据,避免抽查、漏查、误查。
由于项目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审计报告编制质量及效率,要求:
1.项目组成员不得使用挂靠人员。
2.项目组成员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
3.服务收费标准不因项目规模、服务期限等因素变化而调整。
4.在审核工作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执行法律和行政法规,对出具的审核报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遵守职业道德,对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和审核结果,严守秘密。
6.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审计工作,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如因客观原因导致审计报告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应当与采购人沟通,并在该因素消除后及时完成审计工作,及时出具审计报告。
四、报价格式及要求
(一)报价要求
1.此次报价为含税价,包含承接本项目所涵盖的所有费用,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须根据采购人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报价金额应同时大写和小写。若大、小写金额不符,以大写为准。
3.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二)报价提交材料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各1份;
2.报名材料一览表1份(附件一);
3.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1份(附件二);
4.报价表1份(附件三);
5.项目组成员名单(附件四),其中:项目负责人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1份,自2023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主持过3次政府奖补资金申报专项审计的合同复印件和审计报告签字页复印件。
格式详见附件。
五、其他说明
(一)报价材料时需提交单位资质等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密封,密封时要用档案袋,对所有接口处加贴封条后盖供应商公章;
(二)报送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故黄路1号合肥国际内陆港发展有限公司三楼计划财务部。联系人:马莎莎;电话:0551-62911809。
(三)报送材料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7日17:30(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未递交至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我司有权不予接受。
(四)询价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合肥国际内陆港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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